中国古代,尤其是明清两代,“工部”是中央行政机构六部其中一个(吏、户、礼、兵、刑、工),是主管全国工程、营造、水利、交通、屯田、工匠管理以及部分官营手工业制造等事务的最高部门。
体掌管的事务非常广泛,主要可以分为下面内容几大类:
. 土木工程与营造:
皇家建筑: 宫殿、坛庙(如天坛、地坛)、陵寝(皇帝陵墓)的规划、建造、修缮。
建筑: 各级官署衙门、仓库、监狱等的修建。
城防工程: 都城和地方城池的城墙、城门、城楼的兴建与维护。
公共建筑: 有时也涉及重要的桥梁、道路、驿站等。
. 水利工程:
河工: 治理江河、修筑堤防、疏浚河道(如黄河、运河的治理),防止水患,保障漕运(通过运河运输粮食)畅通。
海塘: 修建沿海防潮堤坝。
农田水利: 修建和维护大型灌溉工程(如灌溉渠、水库),促进农业生产。
. 交通运输:
道路桥梁: 官道的修筑、维护,重要桥梁的兴建与修缮。
漕运(部分责任): 管理与漕运相关的河道疏浚、闸坝维护、漕船修造等(具体运输管理可能涉及户部或漕运总督)。
驿站体系(部分责任): 驿站房舍的建造维护(驿站的日常运作归兵部车驾清吏司管)。
. 官营手工业制造与管理:
兵器制造: 制造盔甲、刀枪、弓、火器等军事装备(通常设专门机构如军器局、兵仗局等,归工部管辖)。
钱币铸造: 管理宝源局等铸钱机构(另一铸钱机构宝泉局归户部管)。
皇家器物: 制作宫廷、礼仪所需的器皿、仪仗、车舆、卤簿等。
建筑材料: 管理砖瓦、木材(如皇木采办)、石材等建筑材料的征收、采办与储存。
. 屯田事务:
管理官方的屯田垦殖事务(尤其是明代),征收屯田籽粒(屯田租税)。
负责帝后陵墓区域的屯田管理。
. 工匠管理:
管理全国具有独特技能的匠户(匠籍),负责征调、役使工匠进行各项工程和手工业劳作(明代尤为突出,清代匠籍制度逐渐松弛)。
strong>工部的组织结构(以明清为例):
尚书: 最高长官,正二品(明代)或从一品(清代)。
侍郎: 副长官,通常设左右侍郎各一人。
下属清吏司(司): 通常分为四个司(明初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
营缮清吏司: 主管都城、宫苑、坛庙、官衙、仓库、营房等土木工程的建造与修缮。
虞衡清吏司: 主管山泽采捕(部分资源采集)、陶冶(陶瓷、金属冶炼铸造)、军器制造(刀枪、旗帜、盔甲等)、代皇室采办部分物料。
都水清吏司: 主管河渠航道治理、海塘修筑、道路桥梁建造维护、舟车制造、度量衡标准制定等。
屯田清吏司: 主管屯田事务、帝后陵墓修缮、部分建筑材料(如石灰、砖瓦)的征收或采办。
其他附属机构: 如制造库(储存物料)、节慎库(存储工部银钱)、宝源局(铸钱)、军器局(制造兵器)等。
strong>工部相当于中国古代王朝的“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部分工业部+部分农林垦殖部”的综合体,是民族重大基础工程建设、重要物资制造、水利交通命脉维护的核心管理部门。 它与现代意义上的“工业与信息化部”在职能范围上有很大不同,更侧重于工程营造和物质生产的基础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