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购货合同书 供货灯具合同范本_灯具购货合同样本 灯具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

供货灯具合同范本

供货灯具合同范本 第一篇

购销合同电子版一

甲方:乙方:

依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规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刻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 报告 。送货地点为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 技巧 :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民族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刻和办法

一.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二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缘故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 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刻:

签订地点:

购销合同电子版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友好协商的规则,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货物买卖事宜,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款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条件,现金支付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货物运输到甲方物流所在地后,甲方验货成功后,支付剩余的货款七六三零元给乙方。即RMB:(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用电汇或支票把货款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到乙方的下列账户:

四、交货方式

交货期间:自收到订金确认之日后为_______日。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物运输、包装等费用

货物的运输费、包装费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

因甲方缘故不能提货而造成货物需要存仓的,仓储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如果甲方在检验此批货物的经过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乙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如果甲方发现大致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乙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所交产品匀为合格且符合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订金后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始履行合同条例。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交货款的,则乙方不退还已收货款。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交货物的,乙路线甲方退还已收货款,并向甲方交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乙路线甲方每日交付合同总额价款的二‰的违约金。

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方未付清合同总价款前,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所有权仍属乙方。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所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合约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七日内甲方需将预付款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汇至乙方帐户。

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电子版三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商质量量,有民族标准或专业标准的量,按民族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质量

如果商质量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独特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独特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民族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规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六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独特规定外,采用下面内容第_____种方式(一、款到发货;二、银行汇票;三、商业汇票。)

第八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技巧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性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领会对本合同作出合领会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购销合同电子版四

合同号:

出卖人: (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买受人: (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 协议书 ,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规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在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缘故,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缘故,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民族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民族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民族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质量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独特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三:三:四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一零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独特缘故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三零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二/三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二/三下面内容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难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一零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质量量等难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六零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零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路线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一零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三零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二元下面内容、残损在五元下面内容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规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一、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一%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二、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三、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一零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灵魂,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购销合同电子版五

合同号:

销货方: (下面内容简称甲方)购货方: (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规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在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缘故,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缘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民族规划的规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民族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民族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民族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质量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质量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独特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三:三:四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一零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独特缘故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三零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二/三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二/三下面内容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难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一零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质量量等难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零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零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路线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一零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零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下面内容、残损在五元下面内容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规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一.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二.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三.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一零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灵魂,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名):时刻:

乙方(签名):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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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灯具合同范本 第二篇

服装购销合同范本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规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民族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一零%-一五%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民族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质量量,有民族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民族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质量量。 如果商质量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独特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独特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下面内容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独特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难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路线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质量量等难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格在二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路线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下面内容,残损在十元下面内容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难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独特规定外,采用下面内容第 种方式(一.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二.款到发货;三.银行汇票;四.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一.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一%-五%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一零%-三零%之间确定)。 二.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三.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四.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一%-五%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一零%-三零%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五.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六.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灵魂,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技巧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刻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一、二),有独特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供货灯具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依据《^v^合同法》之规定,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路线乙方订购的产品为汽车水箱。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售产品必须?符合提供给甲方的并已经经过国外客户认可的同型号样品的技术标准并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期为两年。水箱上所使用的水室必须是一零零%的全新尼龙六六(玻璃纤维含量三零%以上)。

第三条乙方所售产品须使用民族认定的出口货物包装纸箱厂生产的适合海运、美国进口牛皮纸包装箱,如因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损坏将由乙方负责。每只水箱用独立的盒子包装,十个/二十个纸盒用一个大的外箱包装,纸盒上要贴上甲方指定的唛头。

第四条交货期限:乙方在二零__年月日前交货。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后二十四小时内不盖章回传或不对合同条款提出疑义,则视为默认行为。如乙方逾期交货,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滞期违约金六零零元,并承担甲方由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无形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产品运抵客户处后,一经发现质量不合约定,乙方将无条件赔偿客户的一切损失和该批货物的运输等费用及甲方所受其他损失。

第六条货款支付:乙方于发货以后四五天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指定账户付款。

第七条因本合同所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谅解。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之仲裁制度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灯具合同范本 第四篇

服装购销合同参考范本一

定作人(买方):_________(甲方)

承揽人(卖方):_________(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定作(乙方供料)或购买乙方服装:

┌────┬─────┬───┬────┬──────┬────┬────┐

│身长 │ │裤长 │ │服装名称 │数量 │金额 │

├────┼─────┼───┼────┼──────┼────┼────┤

│上腰 │ │裙长 │ │ │ │ │

├────┼─────┼───┼────┼──────┼────┼────┤

│中腰 │ │腰大 │ │ │ │ │

├────┼─────┼───┼────┼──────┼────┼────┤

│下腰 │ │开档 │ │ │ │ │

├────┼─────┼───┼────┼──────┼────┼────┤

│前胸 │ │下档 │ │合计 │ │ │

├────┼─────┼───┼────┼──────┼────┼────┤

│后背 │ │中档 │ │来料名称 │数量 │金额 │

├────┼─────┼───┼────┼──────┼────┼────┤

│肩宽 │ │裤角 │ │ │ │ │

├────┼─────┼───┼────┼──────┼────┼────┤

│过肩 │ │膝盖 │ │ │ │ │

├────┼─────┼───┼────┼──────┴────┴────┤

│袖长 │ │腿肚 │ │ 布样或式样 │

├────┼─────┼───┼────┤ │

│袖口 │ │臀围 │ │ │

├────┼─────┼───┼────┤ │

│领大 │ │领高 │ │ │

├────┼─────┼───┼────┤ │

│帽大 │ │台肯 │ │ │

├────┼─────┼───┼────┤ │

│前腰积 │ │下乍 │ │ │

├────┼─────┼───┼────┤ │

│后腰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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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 │

├──────────────┤ │ │

│预付订金:¥ │取衣日期│ 年 月 日 │

├──────────────┤ │ │

│尚欠余款:¥ │ │ │

└──────────────┴────┴────────────────┘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甲方制作或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民族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由甲乙双方选择一种标准,在括号内打√)。

第三条 验收技巧:

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下面内容第项处理。

(一)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供货灯具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下面内容简称甲乙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规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二、甲方付乙方货款计

小写:¥_______,大写: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额。

四、交货时刻: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交货地点:_____。

五、售后服务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货物。

二.乙方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

六、违约条款

货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按保修条例执行(包换、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时刻: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时刻: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

供货灯具合同范本 第六篇

随着 法律聪明 的普及,合同起到的影响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进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准备的购销 合同范本 简洁版,希望能对无论兄弟们有所帮助!

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一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互相信赖、互惠互利的规则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购销产品:氧化锌

二、产品规格:一级品(含量以上标准)

三、销售价格:每吨暂定价_____元(武汉阳逻外贸港口上船价)

四、总量_____吨(三年)每年_____吨,月均_____吨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_____万元国债凭证委托乙方指定的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_____万,其中的_____万元以及_____万元的一七%(_____万元)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余款留给乙方作为甲方预付三年货款,以后按月实收产品一五零吨现金支付结付一次。

六、双方义务:甲方:确保国债如期交给贷款公司(五零万元费用同台交割由乙方出资);保证每月收到产品后五天内结付贷款完毕;乙方:保证按甲方供货要求按时按量把产品送到指定码头(船);提供给甲方出口手续合法合格;保证甲方销售利润不少于五零零-一零零零元;如果出口有退税,双方各享用五零%。

七、销售价格按市场变化随行下浮上涨,以客户接受为准。

八、供货时刻: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九、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守约,都要给守约方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

二、追索可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进行。

十、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有补充的可以书面双方签字认可,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 技巧 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二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二

甲方:

乙方:

依据《^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____

单价____

规格____

数量____

总价____

合计金额(人民币)____元。

二、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难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____%,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路线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__%即_____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范本简洁版三

购货单位: (下面内容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下面内容简称乙方)

依照依照^v^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恳信用的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数量及要求

如有增加部分,见购货单位人员签单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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